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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PS拍-2023-1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机构选择的公告
根据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2〕410、457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2023-11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壶公路北侧地块二位置示意图
壶公路北侧地块二位置示意图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抽签的拍卖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2〕410、457号文件中入选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拍卖机构名单。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报名参加。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须提交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加盖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抽签,否则取消本次抽签资格),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9:00至9:30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拍卖大厅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由本中心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4轮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抽签地点:拍卖大厅)。具体办法详见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2〕410、457号文件。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抽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用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停后不再拍卖的,及拍卖不成交,由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5日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荔城区壶公路北侧地块二规划条件的函
莆自然资审〔2023〕30号
莆田市自然资源储备中心:
根据《莆田市荔城区壶公路北侧地块一、地块二及锦新路东侧地块一-四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荔城区壶公路北侧地块二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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