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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好消息!涵江这些小区75间店面、24套住宅6月22日拍卖!
涵江区涵东涵西片区剩余安置房(店面 住宅)拍卖公告
受委托,兹定于2024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时,在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室举行拍卖会,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涵江区涵东片区塘北一期、塘北二期、铺尾一期、苍然后度剩余安置房共75间店面,总建筑面积3263.56㎡,详见《拍品清单一》。
(二)涵江区涵西片区下林小区、延宁一期、延宁二期剩余安置房共24套住宅,总建筑面积3208.07㎡,详见《拍品清单二》。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
三、拍卖方式及相关说明
(一)本期拍卖采用有保留价増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拍品清单一》的标的序号①②③④⑤⑥优先合并成整体标的进行拍卖,拍卖不成交则分割拍卖。分割拍卖按照序号①-⑥的顺序依次进行,拍卖过程中任何一间店面流拍,则马上调整为从序号⑥起自南向北的顺序进行拍卖,拍卖过程中若再次有任何一间店面流拍,则本序列号码中剩下的标的全部自行流拍。
(三)除去《拍品清单一》标的序号①-⑥的拍卖方式和拍卖顺序外,其余标的均按《拍品清单一》《拍品清单二》的序号依次逐个拍卖。
(四)《拍品清单一》的标的序号①②③④⑤⑥、55、56、65、66为带租拍卖,标的合法租赁户如按本公告规定报名参拍,则享有同等价格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同等价格优先购买权。
四、竞买保证金
整体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元);其余每个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均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竞买人交纳一份保证金可报名参拍同等金额保证金的多个标的,但只能成交一个标的,即一旦成交,则不能再竞拍其他标的,若需成交多个标的须累计交纳相应的保证金。
五、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莆田市新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涵江支行
开户账号:1450 2010 0100 3944 25
六、拍卖资料
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1日向我司有偿获取拍卖文件。
七、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止于标的所在地。
八、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1日向我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21日17时。
九、买受人的户籍可以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迁入其竞得标的物所在地的管辖区内。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拍卖文件为准。
十一、报名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富园路180号
十二、拍卖热线(微信同号):13905041118 13860982610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莆田市新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拍品清单一
拍品清单二
一、标的简介
1.涵江区涵东片区塘北一期、塘北二期、铺尾一期、苍然后度剩余安置房共75间店面,总建筑面积3263.56㎡。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划拨/其它;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商业。权利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部分店面展示
部分店面展示
2.涵江区涵西街道下林小区、延宁一期、延宁二期剩余安置房共24套住宅,总建筑面积3208.07㎡。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划拨/其它;用途:住宅/住宅。(下林小区)权利人: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延宁一期二期)权利人:莆田市盛世房地产有限公司。
部分住宅展示
部分住宅展示
部分住宅展示
二、拍卖手续办理流程
1.联系拍卖公司预约看样;
2.即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17时前,申请人须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莆田市新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涵江支行;开户账号:1450 2010 0100 3944 25。
3.竞买人应于2024年6月21日17时前持保证金汇缴单、身份证、授权委托(如有)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涵江区富园路180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为弃权。
4.如期参加拍卖会。
三、竞买保证金
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转为部分拍卖成交价款;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原额退还。
四、费用承担
1.标的所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约定由买受人承担,土地出让金缴纳金额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相关职能部门按最新政策文件规定的最终核定为准,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列)由买受人承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附加税等税费由委托方承担。
2.成交后,以每个标的的成交价格为计费依据,计算每个标的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
五、签订合同及付款要求
1.买受人须于2024年6月25日前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
2.买受人须于2024年6月30日前交清成交价款至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75间店面成交价款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涵东街道办事处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涵江支行
银行账号:1450 2010 0100 0711 92
24套住宅成交价款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涵西街道办事处
开户银行:工行福建莆田分行鉴前支行
银行账号:1405 5025 0902 2609 494
六、拍品移交和权属转移登记时间及方式
1.除序号①②③④⑤⑥的标的物自2024年8月1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其余标的物自买受人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到账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由委托方移交给买受人。
2.委托方协助拍卖标的相对应的权利人办理不动产权转让登记手续给买受人(具体办理过户时间以通知为准)。
3.买受人的户籍可以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迁入其竞得标的物所在地的管辖区内。
七、注意事项
1.对带租拍卖标的物,竞买人须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目前租赁情况,一旦竞得拍卖标的成为买受人,须完全认可并同意标的按原租赁条件继续出租至原租赁期限届满。自买受人交清全部拍卖成交款次日起,序号55、56、65、66带租标的物的租金收益由买受人享有;序号①②③④⑤⑥标的物租赁期限至2024年7月31日届满,本带租标的物的7月份的租金收益仍归委托方所有。
2.买受人必须服从小区物业统一管理。拍卖标的移交前的水、电、物业费及所有欠费(含所欠税、费)均由委托方承担,自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起的水、电等立户、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办理,并承担办理手续所需的费用。
3.本期拍卖标的均以其现状(包括产权现状、使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拍卖,如需增添配套设施,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承担,其中序号①②③④⑤⑥、55、56等标的物存在需要隔墙的,若为同一个买受人,由其自行恢复,若为不同买受人,则由委托方负责按原施工图纸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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